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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3+1+2’卓越中学教师项目”招生面试方案

2018年09月16日 09:27  点击:[]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1、由音乐学院面试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定面试方案,并在音乐学院教网站上公布。

2、面试团队的组建

面试教师为教学论教师三人。

3、面试程序

1)考生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

25-8分钟说课或者课堂展示,要求提交一节课的教案,可使用PPT

3)现场回答问题。

评分细则

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个人陈述10分,说课或展示50分,教案10分,回答问题30分。

5、面试前应集中组织参加面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三、面试安排

1、资格审查:面试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

2、录取标准

1)严格按照教师教育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分数评定方式为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

1、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着想,耐心细致,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音乐学院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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