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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班导师制度实施方案

2019年05月30日 11:32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工作,创新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挖掘各种资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使得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得到明显的提升。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建立学生班级导师制度。

一、目标要求

班导师旨在对学生在学习方面提供的指导和帮助,范围涉及到与学习相关的所有方面,充分利用校内和校外的资源,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启发、指导学生做好学业和职业发展的自我规划和自我管理。班导师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根本体现,是学生培养的主要途径,可以从道德伦理、班风学风建设、专业认同、学业规划、职业储备、生活能力等方面,帮助学生为今后走向社会、开拓美好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班导师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就业前景等。

(三)熟悉我院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凡我院专职教师均有担任班级导师的义务,且担任班级导师将作为本院教师评聘中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试点指导班级:音乐学院全体学生,按照专业划分。

四、导师履行职责时间:四年(一届学生)

五、导师职责

班导师配合学工办,做好以下指导工作:

(一)道德伦理指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理性独立思考能力与社会责任感。

(二)班风学风建设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树立良好班风学风的班会活动,从而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学生的集体荣誉感;配合辅导员抓好班级到课率。

(三)专业认同指导:

1、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

2、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地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

3、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答疑解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

(四)学业规划指导:

1、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和进程。

2、吸收学生充当导师助手,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项课外活动和课外实习实践,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五)职业储备指导: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了解职业市场、做好职业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定位、调整心态,未就业做好思想准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六)生活能力指导:协助辅导员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六、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基本工作量:按照一学期不少于两次主题班会,每周两课时确保基本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计40个课时。

(二)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量由班导师工作日志作为依据,由学生,学工办、教务办进行考评,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班导师深入班级情况、班级学风建设情况、学生学习成绩情况、学业指导、大学生英语等级通过情况、职业资格证书考取情况以及学生对班导师评价情况等。

(三)个别学业指导可采取面谈、电话、邮件、QQ、微信等多种形式,对有挂科情况的学生进行单独谈话指导,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每学期完整参与学生艺术实践演出排练活动、教学实践、各自赛事指导不低于5次,每45分钟记1个工作量。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各教务办建立导师管理档案,积极利用班级导师这支特殊的教师管理队伍,让班导师用他们丰富的人生阅历、经验和智慧,为学生解惑释疑,指引方向。采取讲座、座谈会、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方法,在学习、就业以及心理健康方面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引导他们把握好人生航向,做志存高远,不断进取的人;引导他们学会做人、做事、求知,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

(二)评价机制,建立由学生代表,学工办,教务办为组成的评价单位对班导师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核实工作量。

(三)班导师工作业绩作为青年教师教学成就依据之一,纳入职称评定指标体系之中。

音乐学院班导师名单

年级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中外合作

2019

刘斯南

葛俭

陈鸿

杨琦

2018

向华

陈刚

王光辉

杨有

2017

高坚昌

谭闻达

吴兰

李文思

2016

谢福源

李成红

徐驰

陈果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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