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文件
院团字〔2021〕1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腾龙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的发展学院工作,培养大学生助人为乐的情怀,开展音乐学院“腾龙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评选事宜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本科生
第一项:学习标兵
评选名额:10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强,有钻研精神、独立思考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曾获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居本专业前三名或前5%;获大学生学科竞赛(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获校级“学习优秀奖”。
第二项:科研标兵:
评选名额:5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科研成果丰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积极承担(含主持)各项科研任务,科研成果突出,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曾获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奖励。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3)申请3项或者获得1项以上学术创新方面的专利,团队负责人或申请者在主要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第三项: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
评选名额:10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认真落实学校、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按时参加朋辈心理辅导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从事朋辈心理辅导的业务水平;能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推荐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接受心理咨询;及时发现有重大心理变故和行为异常的同学,配合辅导员老师处理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得当,表现出色。
第四项: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名额:10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在班级、学院或学校担任学生干部;品德优良,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中密切联系同学,服务意识强;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本学年获三等综合奖学金及以上或其他校级以上(含)奖学金,在创新创业创优上走在前列;工作能力突出,成效显著,能团结和带领本系统或本部门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工作中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了和凝聚力;
第五项:优秀青年志愿者
评选名额:10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为我院正式注册志愿者;热心于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未达一年应有非常突出的志愿服务事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及社会效应,公认度高;本年度参与志愿工作累计时长不低于50小时。
第六项:学习进步奖
评选名额:10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立自强,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50人以上(含50人)专业班级,成绩(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排名较上一学年(2020级为较上一学期)提升20名或以上的同学;50人以下专业班级,成绩提升10名或以上的同学;成绩从第5名提升至第1名者优先申报参评。
第七项:优秀寝室
评选名额:10个寝室
奖励金额:1000元/寝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寝室。
申报条件:根据学院卫生制度每次评分不低于80分;寝室成员无违反宿舍规章制度行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宿舍建设活动;自立自强,积极向上;
第八项:优秀班集体
评选名额:5个班集体
奖励金额:1000元/班(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班级。
申报条件:
1.班级建设
(1)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班级建设目标明确;
(2)班委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好,以身作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班级工作;
(3)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班级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班级凝聚力强。
2.学风建设
(1)注重班级学风建设,有具体措施且实施得力,班级学习风气良好,到课率高,课堂学习气氛活跃;
(2)班级同学学习成绩好,优秀率高或居同年级本专业前列;班级成员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无不及格的情况,优秀率居本年级前列;
(3)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文体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能自觉锻炼身体,在年度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1)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
(2)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班级同学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强。
4.宿舍建设
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条例,无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宿舍风气良好,卫生优良,无任何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5.创新工作与特色活动
班级能结合学校育人目标与专业特色,积极策划组织开展特色工作,活动主题鲜明,在校内有一定影响。
第九项:优秀党团/团学组织
评选名额:5个党团/团学组织
奖励金额:1000元/党团/团学组织(作为党团/团学组织活动经费)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党团组织(包括本科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本科生团学组织)。
申报条件:
1.党团/团学组织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团组织活动。
2.党团/团学组织能结合学校育人目标与专业特色,积极策划组织开展特色工作,活动主题鲜明,在校内有一定影响。
研究生
第一项:学习标兵
评选名额:10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申报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立自强,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强,有钻研精神、独立思考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曾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一年度获国家奖学金者;获省级以上标志性比赛一等奖;有代表性的理论研究成果(在C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第二项: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名额:5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申报条件:在班级、学院或学校担任学生干部;品德优良,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中密切联系同学,服务意识强;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本学年获三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或其他校级以上(含)奖学金,在创新创业创优上走在前列;工作能力突出,成效显著,能团结和带领年级同学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工作中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了和凝聚力;
第三项:优秀青年志愿者
评选名额:5人
奖励金额:1000元/人年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申报条件:为我院正式注册志愿者;热心于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未达一年应有非常突出的志愿服务事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及社会效应,公认度高;本年度参与志愿工作累计时长不低于50小时。
第四项:优秀党团组织
评选名额:5个党团组织
奖励金额:1000元/党团组织(作为党团组织活动经费)
申报对象:音乐学院2019级、2020级在校党团组织。
申报条件:
1.党团组织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团组织活动。
2.党团组织能结合学校育人目标与专业特色,积极策划组织开展特色工作,活动主题鲜明,在校内有一定影响。
二、材料申报及评选工作安排
个人奖项:
1.个人申请:12月2日前填写个人奖项申报表及材料,上交至相关学工办或者研究生办;
2.学院审核:12月3日,学院对个人上交的申报表及材料进行评审;
3.学院公示:12月4日—12月10日评奖名单公示。
集体奖项:
1.集体自评。各参评集体对照评选内容和条件,实事求是地对本集体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整理评优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批。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有关院领导、研究生办、学工办、分团委、学生干部代表组成。评选工作小组在集体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渠道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研究确定优秀集体名单。
三、表彰办法
学院对获奖个人或集体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奖金
四、注意事项
申请“腾龙奖学金”个人或集体者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另附一篇word格式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2021年度“腾龙奖学金”个人申报表
2.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2021年度“腾龙奖学金”集体申报表
3.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腾龙奖学金”优秀集体评选候选集体获奖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8日
附件1: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2021年度
“腾龙奖学金”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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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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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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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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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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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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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是否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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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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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条款式填写,不超过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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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团委 意见 |
签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所在 单位 党委 意见 |
签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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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0-2021年度
“腾龙奖学金”集体申报表
申报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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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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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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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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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条款式填写,不超过500字) |
一、申报集体事迹中应包含以下数据清单: 集体总人数_______;集体成员担任班级以上(不含班级)学生干部人数及比例______;省级及以上奖励人次_____,获奖人数所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________;校级奖励人次______,获奖人数所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________。
申报“优秀寝室”的事迹中应包含以下数据清单: 寝室总人数______; 寝室成员任职情况: ; 寝室卫生情况: ; 寝室成员综测排名: ; 寝室成员学习成绩排名:
二、集体成员主要获奖(校级以上):
三、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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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团委 意见 |
签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所在 单位 党委 意见 |
签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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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腾龙奖学金”优秀集体评选候选集体获奖情况一览表
集体名称 |
集体成员主要获奖(校级以上) |
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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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请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