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省市委、湖南师范大学等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为国选材”的原则,结合音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湖南师大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 勇
组 员:王铁钢 夏雄军 张珊珊
(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政策要求: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政策要求。
2.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定:负责组织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章程、年度招生计划以及网上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等。
3.招生宣传与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宣传活动,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透明。
4.录取与保密工作:组织和实施考生的录取工作,同时确保招生过程的保密性,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5.计划比例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录取比例,并在必要时进行计划调整。
6.监督与复核:监督执行招生政策情况,复核审批录取新生名册,纠正违规行为。
二、湖南师大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廖 勇
纪检巡视:王铁钢
执行组长:夏雄军
组 员:资利萍、石倚洁、贺南辉、牟洋、张珊珊、杨歌舞、陈芳、夏娟、李波、黎博、李旭辉、李尚、石贞等。
(一)考务组:
组 长:夏雄军
组 员:张珊珊、杨歌舞、陈芳、李波、黎博、李旭辉、李尚、石贞等。
(二)纪检组:
组 长:王铁钢
组 员:葛俭、李虹等。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贺南辉
组 员:夏娟、周全、洪秀红、李勇波、陈保林等。
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原则与要求: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请考生携带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为音乐学院和乐楼,具体安排见和乐楼门口通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请音乐与舞蹈、学科教学(包括联合培养)方向考生在104教室进行资格审查,艺术硕士(音乐、舞蹈)方向考生在106教室进行资格审查后,需到108教室进行复试曲目抽签(请考生准时到场,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2023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审及抽签时间安排表 |
|
专业方向 |
时间 |
音乐与舞蹈学(104教室) |
9:00——10:00 |
学科教学、学科教学(联合培养) (104教室) |
10:00——11:30 |
声乐(106教室) |
9:00——10:30 |
钢琴(106教室) |
9:00——10:30 |
器乐(106教室) |
10:00——11:30 |
舞蹈表演、编导(106教室) |
10:00——11:30 |
作曲、合唱指挥、视唱练耳 (106教室) |
10:00——11:30 |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和乐楼 |
(二)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缴纳复试费: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场及考官
1.考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1日上午需参加技法类考试的考生于7:30在音乐学院和乐楼103教室进行序号抽签,抽签后到相应的考场等候考试;参加理论专业的考生7:45到相应笔试考场等候考试,具体考场安排看和乐楼门口公告。
2.考场安排:配备3间笔试考室,6位监考老师、3间理论专业面试考场、5间术科考场、各考场安排1-2名工作人员(声乐及其它术科专业考生需要伴奏的请自带伴奏要求正谱伴奏)。
3.考试要求:请每一位考生准备2-3分钟左右时间的英语口语自我介绍,面试会有专业知识的中文问答、专业考试技法类准备两首曲目(以抽签曲目为准,发现随意更换曲目者取消考试资格),合唱指挥专业还需要准备钢琴演奏以及声乐演唱,理论专业学生进行试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视唱练耳和演唱或者演奏。术科按各专业要求进行考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主考人员:院内及院外专家组成。
5.考试流程:2023年4月1日上午7:45时,所有考生进入相关考室,考务工作人员检查考试证件,确定各位考生参考的考室和考试顺序编号。
上午7:40全体考官到和乐楼108集合开会,明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各组组长,上午8:00分各考场开始考试。
6.考生、考官、考务人员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
7.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8.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音乐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不包含推免生)
专业性质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复试分数线 |
复试比例 |
学术学位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教育 |
18 |
364 |
1:1.2 |
中国音乐史 |
1 |
390 |
||
西方音乐史 |
3 |
376 |
||
作曲技术理论 |
4 |
363 |
||
民族音乐学 |
4 |
366 |
||
专业学位 |
学科教学(音乐) |
21 |
382 |
1:1.2 |
学科教学(音乐)联合培养 |
10 |
375 |
1:1.2 |
|
艺术硕士(音乐、舞蹈) |
||||
声乐演唱 |
22 |
373 |
1:1.5 |
|
器乐演奏 |
12 |
365 |
||
钢琴演奏 |
11 |
364 |
||
作曲、合唱指挥、 视唱练耳 |
5 |
366 |
||
舞蹈 |
14 |
381 |
注:可以参加复试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音乐学院网站通知。
特别提示: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不接受调剂。
五、学院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组建7个微信群,具体专业考试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详细事宜将在群内统一做具体说明和要求。
六、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建立了“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曲目”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七、学院提前做好所需软硬件设备、复试场地、物质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并且要求确保操作零失误。
八、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1303298760@qq.com邮箱。《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九、其他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法规。凡有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研究生院将联合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成立复试巡查组,对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
(二)所有的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结束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五)为防止初试中有舞弊违纪考生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过关,复试中要加强核实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对身份证、学历证书)。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六)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着想,做到耐心细致,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