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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22:01 阅读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院通〔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南师大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院长:廖勇

书记:王铁钢

分管副院长:夏雄军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资利萍、石倚洁、贺南辉、牟洋、杨歌舞、陈世扬

领导机构负责湖南师大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全面工作。

二、湖南师大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同机构相同组织结构成立)

组长:廖勇

组员:王铁钢、夏雄军、张珊珊

(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政策要求: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政策要求。

2.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定:负责组织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章程、年度招生计划以及网上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等。

3.招生宣传与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宣传活动,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透明。

4.录取与保密工作:组织和实施考生的录取工作,同时确保招生过程的保密性,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5.计划比例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录取比例,并在必要时进行计划调整。

6.监督与复核:监督执行招生政策情况,复核审批录取新生名册,纠正违规行为。

三、湖南师大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廖勇

纪检巡视:王铁钢

执行组长:夏雄军

组员:资利萍、石倚洁、贺南辉、牟洋、葛俭、李虹、张珊珊、黎博、杨歌舞、夏娟、李波、陈芳、李思达、李旭辉、李尚、石贞、袁野璐等。

(一)纪检组

组长:王铁钢

组员:葛俭、李虹

(二)考务组

组长:夏雄军

组员:张珊珊、黎博、杨歌舞、李波、陈芳、李旭辉、李尚、石贞、袁野璐等。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贺南辉

组员:夏娟、李思达、周全、洪秀红、李勇波、陈保林等。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原则与要求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不包含推免生

专业性质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

复试比例

130100艺术学

艺术教育

23

369

1:1.2

艺术理论

5

351

音乐与舞蹈学

4

358

0451教育

学科教学音乐

20

370

1:1.2

135200音乐

音乐教育

22

384

1:1.5

声乐演唱

23

359

钢琴演奏

8

357

西洋器乐演奏

4

361

民族器乐演奏

5

377

作曲

2

389

视唱练耳

2

378

合唱指挥

4

367

135300舞蹈

舞蹈

8

389

特别提示: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不接受调剂相关工作及要求将在“2025湖南师大音乐学院复试”QQ工作群发布,群号1030789373

资格审查和音乐专硕考生考试曲目抽签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

地点:音乐学院德乐楼105、106教室

艺术学、学科教学(音乐)考生在德乐楼105教室进行资格审查;音乐、舞蹈专硕考生在德乐楼106教室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需盖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缴纳复试费: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费网络自助缴费操作指南》

8.思想政治考核根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9.《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原件)。

注:各材料务必查验原件和提交一份复印件。

(二)音乐专硕考生考试曲目抽签

音乐专硕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后需到德乐楼101办公室进行复试考试曲目抽签。(请考生准时到场,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抽签曲目确定后,如发现随意更换曲目者取消考试资格。)


复试考试及考官安排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

2.复试方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3.复试考试安排:2025年3月29日上午7:30需参加技法类考试的考生在音乐学院和乐楼103教室进行考试顺序抽签,抽签后到相应的考场等候考试;参加理论专业的考生(包括音乐专硕-音乐教育方向考生)7:30到相应笔试考场等候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和乐楼门口公告。

4.复试考场安排:配备3间笔试考室,8位监考老师、4间理论专业面试考场、6间术科考场、3间面试考场,各考场安排1-2名工作人员(声乐及其术科专业考生需要伴奏的请自带伴奏要求正谱伴奏,考场不提供播放设备;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请自备播放设备(音乐即兴编舞需要

5.复试考试主要内容及成绩核算: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能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成绩占8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20分,考试时长3小时(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满分200分,术科参照各专业考试大纲要求进行考试,跨专业考生需要加试视唱练耳和演唱或者演奏。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6.复试成绩核算: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满分为220分。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的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满分为300分。

7.复试主考人员:校内及校外专家组成。

8.复试考试流程:2025年3月29日上午7:45时,所有考生进入相关考室,考务工作人员检查考试证件,确定考生参考的考室和考试顺序编号。

上午7:50全体考官到和乐楼108教室集合开会,明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各组组长,上午8:20各考场开始考试。

9.考生、考官、考务人员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

10.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11.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七、学院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组建微信群,具体专业考试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详细事宜将在群内统一做具体说明和要求。

八、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曲目”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九、学院提前做好所需软硬件设备、复试场地、物质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并且要求确保操作零失误。

十、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78203713@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十一、其他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法规。凡有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研究生院将联合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成立复试巡查组,对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

(二)所有的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结束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四)为防止初试中有舞弊违纪考生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过关,复试中要加强核实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对身份证、学历证书)。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六)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着想,做到耐心细致,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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