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选拔创新型人才,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25〕30号)和《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院通〔2025〕69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 实行研究生硕博连读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选拔科研拔尖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提升博士生的研究水平。
2.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主要标准是科研基础、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其着眼点是鼓励科研拔尖的硕士研究生攻读本院的博士生,集中精力持续从事科学研究。
3. 激励博士生做出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二、基本原则
1. 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2. 原则上每位符合招生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当年只能招收1名硕博连读的学生。
3. 拟进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完成硕士阶段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学习,且成绩优秀,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 申请人(研究生)应具备比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原则上须有一篇较高水平的论文发表。
5. 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含英语和科研综合能力),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6. 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以全脱产的方式从事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三、考核小组
组长:廖勇
纪检:王铁钢
执行组长:夏雄军
成员:资利萍、匡勇胜、匡君、赵书峰、吴安宇、王光辉
四、选拔对象
本校2024级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选拔依据
《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院通〔2025〕30号)。
六、选拔程序
1. 学生申请。12月28日前,学生将硕导、学位点、招生博导签字的《硕博连读生审核登记表》及附件材料(详见学校通知)交音乐学院研办审核。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以全脱产的方式从事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2. 学院选拔。12月30日在学院德乐楼206会议室组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分两部分,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面试考试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接受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60%。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接受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七、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6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被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2026年下学期起按国家及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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